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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中山市工伤保险认定手续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6-05 【字号:

据国家规定,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那么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办理材料以及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中山市工伤认定流程指南。

怎么办理中山市工伤保险认定手续

 

中山市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中山市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山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材料

 

中山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注意事项

是否收费:不收费

办理机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府第二办公区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076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