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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职工工伤伤残一级至十级享受的待遇标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6-09 【字号:

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从保定市人社局了解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市工伤伤残分成十级,伤残程度不同,享受的工伤待遇也有所差别。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保定市工伤伤残一级到十级的待遇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定市职工工伤伤残一级至十级享受的待遇标准

 

职工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享受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保定:职工因工伤致残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待遇

 

职工因工伤致残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待遇

1. 五级、六级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五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是: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津贴以最低工资标准为限,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五级66个月(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4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2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54个月(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38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不再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 七级至十级待遇包括:

一是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七级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0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6个月;

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要求,就可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七级为36个月(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6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为28个月(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0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为20个月(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4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为12个月(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同样,如果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不再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