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人保部和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从10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适时适当降低现行九江市工伤保险费率具体详情请参阅下文。
九江市降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我市人社、财政部门将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同时,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