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为劳动者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等方面得到物质帮助。那么抚顺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抚顺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详细资料。
抚顺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条件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抚顺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
2、《工伤认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
4、费用原始票据及清单;
5、医疗诊断证明书及住院病历、出院小结。
抚顺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社保中心待遇核发科按规定发放待遇;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抚顺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琥珀街7号 电话:(024)52424388
抚顺市东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煤都路中段7号 电话:024-53798243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城路中段20-3号 电话:(024)57599631
抚顺市新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礼泉路12号 电话:(024)524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