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劳动保障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针对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能力下降的现状,市劳动保障局提出在确保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阶段性降低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允许困难企业有限期缓缴社会保险费。具体详情请看下文。
辽阳市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辽阳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5%,即按用人单位应缴总额的85%缴纳。从2016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缴纳费率由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8%降至0.7%缴纳。
降低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后,预计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少缴工伤保险费56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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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辽阳市人社局了解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辽阳市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查看详情>>辽阳市经济和社会水平的发展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目前,辽阳市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为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使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的职业人群,使工伤职工基本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使广大职工充分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那么,现在辽阳市的工伤伤残赔偿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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