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办理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很多人都还不清楚,相信这些都是广大市民想要了解的内容,现在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贵港市社会保险办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责任岗位】 贵港市养老保险业务大厅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规定办理时限的依据】 《社会保障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第1号令)
一、单位初次参保
办理流程
到养老保险业务大厅8号窗口提交有关材料及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变化情况表》。审核有关表格是否正确无误,证件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保登记档案及参保人员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保登记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参保单位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参保人员身份证件(曾经参保缴费的须详细注明并出具有效凭证)。
二、人员变动
人员增加 当发生人员调入、新录用等增加情况时,应在每月5日前由单位专管人员持人事档案(介绍信、新工人审批表、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人员变动表》报盘到医保中心申报注册科办理增员手续。
人员减少 当发生人员辞职、调出、退休、死亡等减少情况时,应在每月5日前由单位专管人员持解除合同、退休审批表、《社会保险人员变动表》报盘报医保中心申报注册科办理减员手续。
三、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每年第一季度,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并将基数核定信息导入软盘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市医保中心办理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手续。缴费基数机关单位按照新套改的职务、级别、物价补贴、适当补贴月工资申报,事业单位按照新套改岗位、薪级、物价补贴、适当补贴月工资申报。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申报基数(1095元)。
未申报及难以核准工资的企业职工,暂按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05元作为2009年度缴费基数。
四、基金征缴
每月15日,根据社保信息库中的时点人数,生成用人单位当月实际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数额。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保中心核准其缴费金额后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用支票和现金到银行缴纳。
五、退休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
对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且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应于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的当月,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经认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达到社会保险政策所规定的缴费年限时,但符合补缴条件且本人愿意补缴的,由社保中心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在职转退休人员补缴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
(2)《退休人员审批表》;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办对象资格
男未满60岁,女未满55岁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七、申办手续
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近照,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人事档案等办理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