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社保相信六盘水市民都众所周知,提到社保里的养老保险相信市民们也略知一二。但对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规程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随便吧小编收集到了关于六盘水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规程的详情,一起来了解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条件
市本级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3、参保人员或原用人单位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办理暂停手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即时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按规定转移的资金后,即时办结有关手续。
办事程序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即时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原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及按规定转移的资金后即时办结有关手续。
办理期限:资料齐备即时办结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间及地点
正常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十七号六盘水社会保险事业局
窗口电话:0858—8236091
投诉电话:0858—869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