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郴州,参保人员因流动就业等原因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一地转往另一地。包括省内外转移,省内转出的提供接受地社保机构的接收函,省内转入的提供《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省外的提供参保地的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
郴州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参保人员应向新就业单位社保专干提出转移要求,新就业单位或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收函》并加盖公章。
参保人员持《转移接收函》、身份证复印件、并填报《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表》后向原单位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
经办机构核实无误后打印《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并交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将《转移介绍信》交新就业单位社保专干,由新就业单位社保专干办理转移手续。
省外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时,应持身份证复印件在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本人或新就业单位社保专干持《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表》交新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指南
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规范填写《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2、带齐所需提供的资料报住房公积金业务员审核;
3、住房公积金业务员审核无误后报科长(管理部主任)、领导审批;
4、审批同意后由住房公积金业务员于周一至周四每天上午办理支取业务。
5、办理后由财务人员负责统一转账(3-5个工作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