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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连云港市社保关系转移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2-05 【字号:

随便吧社保小编从连云港人社局了解,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符合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即可进行办理转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转移办理流程,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办理连云港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

(1)参保人员终止缴费离开就业地时,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全国统一的《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各项手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按规定划转基金等;

 

(5)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温馨提醒:

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部分统筹基金。

其中,个人帐户储存额的转移额为:

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转移;

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统筹基金转移额为:

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确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