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员的流动,用工情况发生变化,社保关系在统筹区内和统筹区之间进行转移的经办业务。社保转移成功后账户合并、年限累计,对于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着重要意义。鹰潭市的社保在职人员转入续保是怎么办理的呢?随便吧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参保人员转入续保的办理详情。
在职人员转入续保
办事依据
赣府发[1995]50号、赣府发[1999]14号、赣府发[2003]3号、赣府发[2006]8号
办理条件
外地参保转入本地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等有关资料;
2.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确认的个人帐户历年档案资料;
3.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调令等有效资料;
4.在职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
1.企业参保:企业缴费比例20%,个人8%;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
收费依据
赣府发[1995]50号、赣府发[1999]14号、赣府发[2003]3号、赣府发[2006]8号
办事流程
1.需基金转入的,应先到基金管理科确认到帐后,单位再将转入职工的以上资料报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转入手续,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及个人帐户历年档案资料情况,录入职工个人帐户信息。为职工重新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续建个人帐户。
办理时限
随到随办
办事地点
鹰潭市建设路4号(鹰潭市社会保险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
0701-6222106,6266569
监督电话
0701-6222600
电子邮件
YTSSB@JXS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