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信息变更手续,以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和办理社保,随便吧小编从沈阳社保局了解到全面的办理手续,整理提供大家参考使用。
沈阳个人社保信息变更
1.个人的基本信息发生更改时,经办人在每月1~23日之间的工作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2.更改个人信息,请随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医保证,在职人员填写《身份证信息变更表》,退休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另外携带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情况说明。具体您也可以咨询社保热线12333。
沈阳个人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变更
一、适用范围
缴费单位(人)发现缴费人员信息登记有误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1、填写《职工基本情况更正申报表》或《职工基本情况更正申报表》(2009年以前数据)(注:本表适用于2009年之前登记且身份证号码明显错误的参保人员,如:身份证号码以“888”、“555”或“999”开头的)一式二份;
2、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缴费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更改用工形式、户籍类型、户籍地址需要提供:缴费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且当前正常缴费的参保人,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在当日办理完毕;对当前非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指09年之前登记),税务机关受理后,与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处理,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四、办理须知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工作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