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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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电话:0427-2800530

网址:http://www.lnpj.lss.gov.cn

盘锦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鹤集路

电话:0427-6677015、2965106、2965105、2965123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

电话:0427-2680513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辽宁养老保险政策也有了新的消息。 查看详情>>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了解到辽宁省前段时间刚出台了公积金的最新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就受到了辽宁省市民的广大关注,那么具体的政策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小编给大家进行详细介绍下吧! 查看详情>>

大家都应该和关心医保政策吧?大家都了解辽宁医保政策吗?那现在随便吧社保小编整理辽宁2016年医保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具体请大家阅读下文,供大家参考使用。 查看详情>>

流程图

在盘锦市,越来越多的市民重视社保,社保已成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标识。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还是工伤保险,都需要提前准备好资料和熟知办理流程。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盘锦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办理的指南。

盘锦市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一)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参保单位,由学校于每年9月份至11月份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盘锦市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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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作地的变动,社保也需要随之转移,盘锦养老保险转移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等资料,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需要的材料包括户籍(原件)、身份证(原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等。

盘锦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盘锦养老、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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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个人社保信息需要变更时,经办人在每月1~23日之间的工作日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同时更改个人信息,需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医保证,在职人员填写《身份证信息变更表》,退休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的资料。

盘锦市个人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变更

一、适用范围

缴费单位(人)发现缴费人员信息登记有误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个人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1、填写《职工基本情况更正申报表》或《职工基本情况更正申报表》(2009年以前数据)(注:本表适用于2009年之前登记且身份证号码明显错误的参保人员,如:身份证号码以“888”、“555”或“999”开头的)一式二份;

2、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缴费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更改用工形式、户籍类型、户籍地址需要提供:缴费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盘锦市个人社保信息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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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为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规范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和维护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21号)精神,加强推进社保的规范工作。

盘锦市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一、凡我市辖区内各类城镇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尚未接续的失业人员,没有依法进行参保登记的,须在2005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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