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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林郭勒社会保险政策部分调整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5-12-12 【字号:

据随便吧小编了解到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那么,锡林郭勒盟2015年社会保险都对哪些保险政策作出了调整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新政内容吧!

医疗保险政策不断调整

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经过多年的运行,我盟的医疗保障制度运行平稳,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基金结余逐年增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医疗保障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我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随着医疗科技日新月异和医疗卫生的快速发展,医疗检查手段不断提高、新型材料和新特药大量出现,随之参保人员病情趋向复杂化、医疗需求多元化,且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迅猛,使得建立在前十年经济基础上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因此,2011年、2014年、2015年连续3年对现行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封顶线由最初2.5万元调整为22万元;分段线由三段调整为两段;统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5%-90%提高到85%-93%;床位费由原来的二级医院7元/日、三级医院9元/日调整为二级医院20元/日、三级医院30元/日和转外住院38元/日。

转往盟外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负担比例由10%调整为5%。

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调整为8万元。城镇职工大额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内自负费用由原来的20000元降至15000元。

一个年度内医疗保险待遇报支水平最高支付额由原来的9.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慢病由原来5种调整为15种慢性病。分为甲乙丙三大类,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为甲类3640元,乙类2910元,丙类1820元。

政策待遇的调整出台,一方面健全完善了我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极大减轻了参保职工尤其是重症患者的就医负担。让广大参保人员切身体会到了改革发展的经济成果,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切实提高了参保人员的生活水平。

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确保居民老有所养

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主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新常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区针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我局认真学习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并及时转发各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会同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讲解,增强城乡居民参保意识,了解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引导其积极进行续保缴费。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明确经办岗位职责、权限和服务标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章可循、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