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便吧社保小编在海北州人社局获悉,海北州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基数政策有所调整,新旧政策有哪些不同呢?下面是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供大家参考使用!
海北州医疗保险新政策实施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和改善我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城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海北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及州级统筹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城镇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及社会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城镇居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要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当中,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不断完善,稳步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海北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门槛降低,让更多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我市仍未确定是否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
取消多项公积金贷款业务费用
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多项收费项目被直接取消。也就是说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无须再支出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海北州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政策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州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补偿政策措施,提高保障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1〕9号),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新农合保障水平工作方案》(青卫农〔2011〕11号),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提高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及儿童两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青卫农〔2011〕13号),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2011版)》(青卫农〔2011〕12号),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北发[2011]23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