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90后进入社会,变动,跳跃的字眼更加明显,这让跳槽成为普遍现象,跳槽的同时伴随着社保关系的转移,不少人对此都是一知半解,随便吧小编在这里介绍一下如何办理海东地区社保养老保险转移的具体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
(一)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办;
(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一)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金额;
(二)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接续参保人员的历年缴费及个人账户,并记载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
(三)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