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日前,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了《社会失业保险领取方针》(以下简称《方针》)《方针》中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员依法参与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对失业保险的领取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莆田市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莆田市领取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
(二)当月社保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莆田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足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