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庆阳市失业保险该如何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失业人员又是怎样办理失业登记的?现在小编就逐一为大家解答疑问。
庆阳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一、庆阳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庆阳市失业保险参保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经办机构为依法申报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应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三、庆阳市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所指的职工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个人,即不仅包括正式职工,也包括临时工;不仅包括户口在本地的职工,也包括户口在外地的职工;不仅包括城镇职工,也包括农民工。
四、庆阳市缴纳失业保险费方法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政治党派,按其聘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及其工资额分别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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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庆阳市失业人员任何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户口和原用人单位为其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或参保后不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应当怎么办?
《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都对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劳动者发现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拒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或者参保后不缴、少缴、漏缴失业保险费,应当依法向当地人社部门或地税机关举报,由人社部门或地税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