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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2016年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缴费新规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5-30 【字号: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其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但是因为各地区经济情况不一样,其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也是不一样。同时缴费基数还会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变化。那么你知道目前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分别是多少吗?至于具体内容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详情请查看以下全文。

介绍2016年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缴费新规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0.5%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缴费新标准

 

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505元,月平均工资为4375元,月平均工资60%为2625元,月平均工资300%为13125元。

参保单位申报上年度《参保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明细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职工缴费基数后当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