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秦皇岛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在调整后的新政策中,强烈要求全市人民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搞。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秦皇岛失业保险新政策
我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自2016年3月1日起再次提高标准,这是自2008年以来第六次调整,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先的月人均750元调整到月人均824元,平均每人每月提高74元。
此次涉及我市的调整分为三档九个标准,具体情况为:一档市区(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60元/月提高到93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3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月提高到870元/月;二档抚宁县、昌黎县、卢龙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2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0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
中间标准由原来的760元/月提高到840元/月;三档青龙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750元/月提高到83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640元/月提高到71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69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同时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的取暖补贴、求职补贴、丧葬费、抚恤金、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待遇也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