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了解,新入职的员工,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会为其购买五险,而失业保险就是其中的重要保险之一。失业保险作为员工福利,是员工利益的保障。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时间,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石家庄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枣庄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枣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枣庄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 《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 失业人员档案
3. 《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备案表》
4.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6.一寸相片3张
7.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石家庄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
4.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
电话:0311-8666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