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国家优惠政策。那么,佳木斯市如何办理失业登记呢?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有哪些程序呢?
工作依据:
(一)《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8号令)。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三)《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8月11日通过)。
(四)《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佳木斯市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工作流程
己备案的失业人员本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填写《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社区负责对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状态进行审核、公示,然后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第一步:失业人员本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失业登记。
需携带资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2、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填写《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批表》,并到区劳动就业局审核盖章。没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可在社区直接办理。
第二步: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管理局一站式业务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劳动大厦一楼)。
需携带资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批表》;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反正面印在一张纸上);
5、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1张(都印正面在一张纸上)。
以上3、4、5项均要求填写两个联系电话:本人和亲属的本市手机号码。
工作标准:即时受理,一次性告知,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齐全,信息审查准确。
工作时限:每月1-30日,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于次月25日前将失业保险金存入失业人员个人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