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随着佳木斯市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佳木斯市对失业保险政策体系也不断补充修订,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这次主要对失业保险金标准、推动失业保险工作方面制定了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
佳木斯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落实市委十二届全会精神,按照市人社局2015年的工作部署,市失业保险管理局今年又出惠民新政策,决定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2015年5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增幅达60%。同时,我市所属县(市)失业金标准也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10元。
此次提标工作,立足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减轻生活负担,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民生改善。以2014年计算,该政策一年将惠及职工4万余人次,金额3200万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失业人员这一困难群体的关怀,对促进企业发展,普惠百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失业保险工作确定七个重点
一、佳木斯市失业保险工作将以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大基金征缴和扩面工作力度,落实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研究、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新政策;
二、继续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在保证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通过采取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对自主创业失业人员实行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等措施,帮扶困难企业,稳定企业就业局势,同时做好失业预警和动态监测工作;
三、进一步加快“金保工程”步伐,不断推进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在确保“金保工程”按时上线的前提下,进一步修改完善失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完成全市失业保险业务软件与“金保工程”的对接工作,实现全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全程信息化;
四、研究、制定本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方案,加快市级统筹步伐,充分发挥失业保障功能,提高全市失业保险抵御风险能力;
五、继续探索佳木斯市失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新路子,切实抓好基础培训和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不断拓宽技能培训渠道,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六、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适时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七、继续巩固本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事公开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组织开展失业保险“质量效率年”活动,不断探索完善便民利民的新方式、新内容、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