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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失业报销费率下调至2%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6-03 【字号: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依据国务院对失业保险费率的调整,结合湖北省的实际情况,我省从2016年起将失业保险费率单位和职工加起来整体由3%降至2%,这次调整是国家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的一项优惠政策,尽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但个人待遇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

 

湖北省失业报销费率下调至2%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6年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即单位和个人费率各降零点五个百分点。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意义重大,不但能够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增加就业,同时还能增加职工收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预计全省每年将为企业减少支出7亿元以上,为职工增加收入7亿元以上。同时,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也为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打下了基础。

 

近年来,在全省人社、财政、地税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额增长较快。2014年全省征缴失业保险费42.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9亿元,基金滚存结余近140亿元。在失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和历史结余较多的情况下,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切实可行。

 

近几年,湖北省三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目前最高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910元,最低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