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了解到常德市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切实稳定就业岗位,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实施方案。
一、参保单位申请稳岗补贴的条件
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同时符合如下条件,可申请稳岗补贴: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全员足额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费。
(二)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单位裁员比例=(上年度单位年末参保人数-上年度单位年初参保人数)-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产生的减员人数/上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非因用人单位产生的减员包括以下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3.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4.违法违纪被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
5.退休、死亡、升学、入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岗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二、补贴标准
(一)对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
(二)对其他参保单位,按照不超过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补贴。
三、申报材料
参保单位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审批表》;
(二)《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诚信承诺书》;
(三)参保单位非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上年度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应证明资料:
1.职工转岗培训资料:《用人单位转岗培训补贴明细表》
2.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资料:培训计划、教案、培训人员签到表
3.岗位补贴资料:《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明细表》
4.缴纳社会保险费资料:提供社保缴费凭证。
四、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和拨付程序
(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于6月1日-9月30日向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上年度稳岗补贴书面申请,同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二)调查核实。10月31日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财政部门派员到申请单位开展稳岗情况调查核实。
(三)审查复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审批通过的审核资料后,10日内组织复核。
(四)网上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享受补贴岗位数、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取消补贴。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账户,12月31日前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户。
五、其他事项
(一)区县市实施稳岗补贴应具备的条件:
1.失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有一年以上的支付能力;
3.应用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经办业务,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
当年稳岗补贴支出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的20%。
(二)属于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须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三)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不列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享受范围。
(四)稳岗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下一年度稳岗补贴享受资格,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全市各经办机构必须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监督和受理,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所有申报资料必须存档备查,市就业处会同相关部门将对区县市稳岗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全市通报,纳入年度考核。
(六)稳岗补贴资金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在“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