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34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市本级生育保险执行以下待遇政策。详细政策内容介绍请仔细阅读!
常德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
(1)统筹医疗项目支付标准。
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新生儿医疗保健费支付标准为每个新生儿为600元。
②妊娠期门诊检查费支付标准。女职工每人次800元(不分单、多胎);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的,每人500元。
③门诊人工流产费支付标准。三级医院每人次600元,二级医院每人次5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每人次300元。
(2)相关待遇政策标准。
①夫妻一方为再婚生育,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独生子女生育待遇。
②参保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中的晚育待遇。
(3)每两年对市本级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检查,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确定。
(4)参保女职工政策内分娩项目个人不掏钱。
常德市生育保险最新缴费标准
常德市16年平均月工资435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6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9.4元=4350*75%*0.9%
117.5元=4350*300%*0.9%
常德市2016年参保对象需缴费的金额:29.4元或117.5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