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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办事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6-06 【字号:

据悉,从怀化市人社局了解,为切实做好怀化市直管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准确核定各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本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现已规范了相关申报流程,包括需要准备的资料,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等具体内容。请大家参考下文详细内容。

 

怀化市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办事指南

 

一、领取资料

 

各参保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自带移动磁盘到市本级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拷贝2015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有关资料。

 

二、报送资料

 

(一)、已参保单位办理年度缴费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

2、《湖南省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情况表》;

3、2014年度劳动情况年报和财务决算年报。

 

(二)、新参保的单位除需提交以上三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及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批准成立证件、基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税务证、劳动备案相关资料等复印件一份。

参保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怀化市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要求

 

三、申报要求

 

1、各参保单位要根据各项申报表格要求,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名单、完整填写;数据要求做到真实、完整,不得漏报、瞒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总额。职工个人2014年工资总额低于2013年怀化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670元60%的,按年平均工资37670元的60%(22602元)确定年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1884元。

3、工资总额组成应按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点)工资等项目构成;个人缴费基数应包括个人所得的全部工资总额,申报时应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工资水平确定。

4、国有企业待岗职工领取的待岗生活费确实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需提交该单位的工资表及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发放表,经审核确认后,其待岗职工可按实际发放生活费确定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瞒报职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经查实后,将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四、申报时间

 

缴费申报单位请于2015年2月15日前,到怀化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六楼大厅失业保险服务科领取社会保险申报资料,领取资料时请携带移动磁盘。填制申报的相关资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至3月30日止。

 

五、申报地点

 

怀化市就业服务处失业保险服务科(怀化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6楼大厅);联系电话:271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