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人社局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促进就业的基础工作,规范就业和企业用工行为,使失业、就业显性化,推动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我省失业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和标准化。详细请阅读下文了解。
吉林省失业登记范围
城镇失业登记范围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没有就业的人员。
下列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未能继续升学的普通中学初、高中毕(肄)业生;
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的毕(肄)业生,毕业半年以上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因企业破产、关闭、撤消而失业的人员;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白城市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指南 详细介绍2016年吉林市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相关事项 关于辽源市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详情 办理通化市失业登记的流程详解
随便吧失业小编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文件了解到,我省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现吉林省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个人的缴费比例为1%。这次调整是国家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的重要政策,具体内容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吉林省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以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政治党派,按其聘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及其工资额分别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松原市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下调四平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最新关于通化市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延边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介绍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吉林省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具备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等等?下面是随便吧小编整理的关于领取的具体内容。
吉林省失业保险领取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具备3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出具下列证明: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详细讲解长春市领取失业保险的流程 吉林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流程 介绍辽源市失业保险领取事项 最新关于延边州失业保险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