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缴纳失业保险的长春市民来说,失业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呢,这些都是在缴纳失业保险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长春市缴纳标准的具体内容。
长春失业保险缴纳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2015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14元(4667.8元/月),因此2016年起,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54038.5元(4667.8*3),下限为2800元(4667.8*60%)。
长春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