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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失业保险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3-14 【字号:

随着本溪市经济发展,社会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我市最新的失业保险政策,包括失业金发放标准调整,市区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25元和600元分别调整为630元和720元;两县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55元和520元分别调整为546元和624元。另一方面,本溪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达到5008人。

 

关于本溪市失业保险政策

 

本溪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按照《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起对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调整以本溪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市区900元、两县780元)。

具体标准为:市区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25元和600元分别调整为630元和720元;两县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55元和520元分别调整为546元和624元。

 

本溪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本溪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加入“医保”

本溪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达到5008人。

为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使其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其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本溪市人社局迅速动作,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下发了《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本溪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其参保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