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调整中卫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3%调整为2%。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下降0.7%和0.3%。具体详细请看下文。
中卫市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中卫市社保局对我市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率在全区社保计算机业务系统进行了调整,按照降低后的缴费比例核定应缴失业保险费。这一政策落实后,中卫市有32.8万名参保职工受益。
按照调整中卫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后,根据中卫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测算,11403户参保单位和职工一年下来可以省下1.1亿元失业保险费。
中卫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结算科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费率下调后,不仅企业全年缴费降低35%,能装进职工个人口袋里的收入,也会增加0.3%。
以月薪4000元为例,在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前,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核定,每年缴费480元,费率下调后,每年缴费336元,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可以少缴费144元,这些钱也会“变现”装进个人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