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就业失业登记的办理流程。下面,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黄南州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条件
(一)城镇下岗失业人员;
(二)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三)从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四)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歇业、破产等停止经营的;
(五)承包土地被完全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已其他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
黄南州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2份。
3、毕业(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份,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两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6张。
黄南州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流程
(一)申请。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到县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表申领表》,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
(二)初审。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根据劳动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规定的人员,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工作人员签字予以确认。并上报县就业部门复审。重姓名、重身份证号的应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证明材料。
(三)复审。县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大厅负责对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符合规定的,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核发证。州就业局公共就业机构负责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上报的申请人员资料予以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县公共就业服务大厅予以发证。
温馨提示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在发放、换发、补发证书时,均不向劳动者收费。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并以本人登报声明的方式公示,经原发证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三)同仁县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咨询服务电话:0973-872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