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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聊城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29 【字号:

聊城市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做好稳岗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2016年聊城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新政策

一、企业申报

每年5月底前,市直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相关材料直接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向参保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相关材料,由县(市、区)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把关,统一报送到聊城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企业申请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企业稳岗补贴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应写明企业基本情况、所属类型、申请补贴项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原因、稳定就业岗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情况等)和《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申请表》;

2、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证明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科目明细账;

5、企业上一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职工花名册及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行为的批准文件(经信、发改、国资、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文件、批复),或发生法律结构和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审核认定公示

二、审核认定公示

(一)受理初审

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后,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花名册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聊城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报送受理企业花名册电子版。

(二)审核公示

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或县级转来企业)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进行复审,将符合条件的补贴企业和补贴数额花名册及相关资料,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上报资料复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补贴金额,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

三、资金拨付

按照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要求,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确定的企业名单、补贴金额提出申请, 由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汇总报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后,拨付稳岗补贴资金到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后,拨付至市直企业或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由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拨付到县(市区)属企业账户。

四、报表管理

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按要求填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报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五、工作要求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稳岗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稳岗补贴准确、及时发放到位。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反馈。

注:稳岗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