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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充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办理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6-03 【字号: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南充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具备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等等?下面是随便吧小编整理的关于领取的具体内容。

最新南充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办理指南

南充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领取的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职工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农民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领取的期限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二)累计缴费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三)累计缴费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四)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五)累计缴费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六)累计缴费10年以上为24个月。

农民工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期限是:在原单位累计缴费时间内每1年工龄发放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领取的程序

(一)办理失业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告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明后,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失业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三)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的审核。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

(六)定期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报求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