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西安市依据《失业保险条例》、《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西安市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物质保障。失业保险的领取时间是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那么,现在西安市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呢?
西安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参保人员。
西安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失业人员认定表(一式四份)、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一份、失业人员本人档案(劳动合同书)、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三张。
西安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7个工作日内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2、参保单位经办人于每月10日前将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备齐后报送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经办机构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并办理待遇发放手续。
办理地点:
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B座四楼418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7412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