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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临夏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的相关内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20 【字号:

相信很多临夏州市民都知道,办理生育险报销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情,为了让大家快速办理临夏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临夏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支付范围及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在报销过程中,更清楚便捷。

最新临夏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的相关内容

临夏州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一)参保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二) 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三)企业女职工生育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在妊娠期、生育及计生项目中所产生的费用实行定额报销,具体标准:

(1) 产前检查:800元。

(2) 生育医疗费用:剖腹产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顺产三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100元、一级医院1800元。

(3)计划生育项目:放环200元、取环100元;绝育术1000元;复通术1500元;不满四个月流产500元;四个月及以上引产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500元。

以上费用不足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票报销,因生育时发生合并症、实施绝育、复通手术时医疗费用超出定额标准的,按《三个目录》审核,符合规定的按85%予以报销,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时发生合并症待遇结算的区别:

《三个目录》甲类项目统筹基金全额支付;乙类项目统筹基金支付90%,其中进口材料统筹基金支付70%、血液制品统筹基金支付80%、血液制品和蛋白制品的使用需符合特殊病情指征,不符合规定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时不设门槛费、药品费用支付不分甲乙类、《三个目录》内发生的乙类项目个人自付10%,生育过程中确需使用血液及新血蛋白制品的费用个人自付15%。在诊疗项目中可增加新生儿产后的护理(包括新生儿洗浴、脐部处理、口腔、皮肤及会阴护理)费用。

生育时发生的合并症在文件中规定的初步有: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产后大出血、羊水栓塞、低蛋白血症、卵巢囊肿剥离术等特殊病种,结算需要提供患者相关病历及清单,按以上标准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生育时使用自费药、滋补营养药、止痛泵,选择无痛分娩、导乐分娩或水中分娩,以及家化病房等高档消费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例如: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国际医疗部单间家庭化产房每天床位费是600元,目前我们执行的床位费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所以这种就不予报销,只能按规定报销30元。

女职工生育引起并发症以及休产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就业人员,在计划内生育,产前检查、生育和计生费用,按参保女职工标准享受同等待遇,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临夏州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方式

临夏州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方式

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中心结算

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持医保证(社保卡)、《生育保健服务证》 → 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后生育,才能享受保险待遇。

1、 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

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登记后,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及其家属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规定范围内用药治疗,费用不需要个人负担。本人需特殊服务,出院时只需自付超出生育保险支付标准外的自费项目费用,其余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定额结算。

即医疗保险机构每月或每年按医院或医生服务的人数和规定的收费定额,预付给提供医疗服务方一笔固定的费用,在此期间,服务方提供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一切医疗服务,不再收费。

优点: 从经济上刺激医疗服务供方降低成本扩大收益能促进低成本治疗措施的使用简化医疗费用审核与结算,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预测和控制费用。

缺点:诱使医疗服务供方推诿疑难重症病人医疗服务提供方工作积极性下降,甚至可能出现医疗质量下降。

2、中心结算

参保职工转外生育,在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转外生育审批登记表,住院生育时先由职工垫付医药费,生育后按规定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药费。

生育职工的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也在中心保销。

临夏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所需材料

(一)报销生育医疗费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临夏州生育保险转外生育审批登记表;

2、《生育保健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首页、出院证明、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

4、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实发工资的证明。

(二)职工生育前的产前检查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保卡、审批登记表、住院发票、病历首页、出院证明、《生育保健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产前检查发票原件;

2、计划内流产的参保患者持《生育保健服务证》、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门诊发票原件;

3、参保职工家属报销时,需提供由居住地社区和男方职工单位提供的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