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贵州省调整生育保险费率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贵州省社保厅决定将生育保险的费率从原来工资比例的0.7%下调到了0.5%,它是完善生育保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稳定就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体现。
此次调整,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