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衡阳市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300 %以上部分不计作缴费基数。
衡阳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生育保险时,用人单位必须缴纳1个月的生育保险费后,从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当月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下月起停止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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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衡阳市本市行政规划区内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不分男女,都要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那么,我市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如何办理呢?
衡阳生育保险待遇内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4、生育津贴;
5、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衡阳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办理:
(一)符合规定的生育、节育医疗费,暂由本人全额垫付,诊疗结束后,由本人所在单位专办人员持有关凭证到所属统筹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有关医疗费。
有条件的,生育、节育医疗费可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应逐步过渡到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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