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昨日从兴安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兴安盟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宣布兴安盟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6%下调至0.5%,并对全市现行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
对于有生育意愿的个体参保人员,此次政策调整也作了统筹安排,即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自愿继续缴费,按原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保障,保证了生育妇女均能获得必要的生育保障。
兴安盟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三大调整通知
一是下调了缴费费率。从0.6%下调到0.5%,由于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并不缴费的社会保险,所以下调后直接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为企业减轻经济压力;
二是取消了缴费捆绑。即没有生育意愿,或不愿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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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简化生育保险报销的繁琐事项,近日,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对《生育保险报销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比原来少了许多繁琐事项。从此可以让办理人员花少时间,办好事情。都有哪些简化的事项呢,就由随便吧小编来告诉大家。
兴安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的条件
(一)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 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
兴安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所需材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准生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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