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生育保险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育保险查询> 青海省 > 海北州生育保险查询
社保
  海北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刚察路
  电话:0970-644008
  海北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镇
  电话:0970-8642379

随着海北州社会水平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海北州实际州情,不断摸索适合本地发展的生育保险办法,现在,依据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海北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查看详情>>

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北州下调生育保险费率,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对海北州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进行了调整,具体最新标准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

降低海北州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海北州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海北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5个部分,提出了18条政策措施。其中,在提高调控失业风险的能力方面,生育保险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5%。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关于西宁市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海南州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最新规定 降低黄南州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最新果洛州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随便吧小编了解到,目前海北州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实行按病种付费。具体来看下下文关于海北州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内容。

 

海北州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生育津贴

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产假30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产假可延长到半年;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同时实施节育手术的,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降低海北州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最新海北州生育保险政策 如何办理黄南州生育保险报销业务 最新玉树州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