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增进妇女就业的发展。昌都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昌都地区女职工妇幼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以下生育险报销标准。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昌都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男女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育(24岁后)且为初育,则男方可享受30天的晚育奖励假。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怀孕不能享受保险。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
昌都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昌都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