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具体指南大家都清楚了解吗?要如何办理呢?要符合哪些要求?等等一系列问题,相信很多市民都很关心的。那么现在就请大家一起来看看下文,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来告诉大家具体的办理报销指南。
杭州市生育保险报销
一、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生育待遇支付及退休人员的待遇支付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窗口办理;
2、区属企业的生育待遇支付到各所属区的社保业务大厅办理。
二、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参保用人单位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2、用人单位必须在女职工产后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超出规定受理时间将不予受理;
3、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杭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2015杭州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其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如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实行计划生育实施节育技术措施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