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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3-04 【字号:

湖州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下同)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雇工应当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可以帮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最新湖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规定

 

小编收集到的最新资料显示,目前,最新湖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规定是: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6%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需要调整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湖州市生育保险缴费

 

温馨提示:

1.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生育保险费由市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征缴。

2.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3. 生育保险基金比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计息办法计息。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