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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鸡西市2016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燕子日期:2016-01-21 【字号:

事物变化是世间存在的必然规律,只有不断变化更新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让更多的劳动者拥有养老保障,2016年度鸡西市对个人就业人口养老保险费征缴也做了调整。那具体的调整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惠民政策?这里小编整理了调整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省人社厅黑人社函[2014]480号文件规定,我省2016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700元,并自2016年1月1日起使用。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两个。分别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为缴费基数缴纳,即: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135元,月缴费额427元,年缴费额为512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3558.33元,月缴费额为711.67元,年缴费额为8540.04元。

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业务于2016年1月开始受理。当月办理参保,次月到建行储蓄所缴费。

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到建行储蓄所缴费;补历年欠费到社保局二楼打印《缴费单》,到地税社保局缴费(地址:鸡冠区文化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