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具体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宜昌市养老金领取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关于养老金的计算:目前,宜昌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发是根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鄂劳社文[2006]169号文执行的。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退职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①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②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规矩规定执行)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①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② 调节金为:2006年度退休为100元/月;2007年至2015年度退休人员逐年降低1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