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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住房公积金调整贷款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03 【字号: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玉溪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具体的调整内容是什么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抓好项目增强发展后劲

《意见》指出,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上,全面落实“七位一体”重点项目市级领导联系制度、50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市级“四个一百”(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管理机制。实行项目推进全程服务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用地、环保、规划选址等困难和问题。

我市将抓紧设立“玉溪市中介超市”,清理规范项目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降低项目前期工作成本,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市级财政新增预算3亿元,加大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

另外,将完善招商引资促进政策,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推进落实82个“七位一体”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年内储备投资亿元以上招商项目100个以上。实施精准招商、驻点招商,探索市场化招商。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开展“百户国企玉溪行”活动,年内完成驻点招商试点工作,力争对接洽谈、签约一批项目。

加大金融支持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发挥好沉淀资金使用效益,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我市将建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长效机制,组织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协调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制定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支持名单,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确保新增贷款80亿元。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门设计小微信用贷款产品,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信用贷款。

做强产业精准发力

高原特色农业将获重点扶持。我市将安排600万元农业产业化、农业庄园及家庭农场发展扶持资金,通过贴息方式,撬动4—5亿元金融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增市级龙头企业5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0个、家庭农场50个。出台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市级足额配套资金,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小巨人”。

鼓励工业企业扩销促产。落实好省政府要求,设立2.5亿元工业信贷引导资金,以解决重点企业还贷续贷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需求。对制造业中发展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每户最高30万元的扩产促销补助。对一般工商企业用电实行电价优惠,用电价格由每千瓦时0.732元下调为0.666元,减轻企业电费负担。

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安排300万元餐饮业发展资金补助全市餐饮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平台(项目、企业)建设、专业人才培训、集聚发展及中介机构引进培育等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扶持。此外,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内外贸易发展。

清门槛减负担真心帮助企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土地供应、采购招标等方面设置门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梳理上报第一批示范项目,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综合交通设施、资源开发、市政公用设施、社会事业、文体旅游、生态环保等领域建设。

实施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小型微型工业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商贸流通、服务业等小微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的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对成功进行股权挂牌交易或发行债券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力争年内2户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贯彻落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免收涉及微型企业的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出实招促进住房消费

《意见》对全市辖区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含一、二手房)、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住房(包括增加面积、调整位置、旧房换新房、改善居住环境等)、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重新购置房屋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等自住性和改善性普通住房消费给予鼓励支持。

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第一套房贷款已结清,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30%。各级地税部门要落实好个人购买住房满5年转让调整为满2年转让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按照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出实招促进住房消费

积极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异地安置和货币化安置工作。鼓励元江、澄江、峨山、华宁、易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到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各县统筹,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安置房房源。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凭《购房合同》和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货币化安置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可按照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学和转学手续;自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学校应视同片区内生源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

积极支持职工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重点支持首套自住房贷款。通过提高住房贷款额度,将家庭户(夫妻)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单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5万元。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周期至10个工作日。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统筹使用住房公积金、盘活存量贷款资产、降低贷款中间费用等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并逐步将住房公积金存贷比提高到85%。对首次购买住房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并且无住房的职工,在抵押价值充足的条件下,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名下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该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尚未还清,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按二套房办理,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以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利用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有利条件,推进创业孵化场所建设,为创业者提供综合创业扶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底全部取消和调整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抓紧落实国有企业、工商登记制度、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完成6个省级工业园区实体化改革任务,以改革红利释放发展活力。此外,我市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大督查问效力度,确保20条稳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