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随便吧社保网小编获悉,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简称送审稿)。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也放宽了,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并可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12%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缴存总额8万亿,提取4万亿
此次送审稿是在2002年修订后的再次修订。199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截至去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说明中表示,随着经济环境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逐渐显露,如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因此,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缴存基数、比例“限高保低”
送审稿中进一步规范缴存政策,明确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新增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针对有的单位为职工缴纳很少甚至不缴纳公积金,有的单位却把缴存高额公积金当作职工隐性“福利”的现象,送审稿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有新的规定。未来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将实行“限高保低”。
为促进资金保值增值,除原先规定的国债外,新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公积金中心还可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