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育保险主要目的在于让在职生育女性得到基本医疗服务,确保其产假期间基本生活。近日,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了《濮阳市社会生育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生育保险是保障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制度》明确说明了濮阳市对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做了明确的说明。下面,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生育保险应按当年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各单位应缴纳的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凡要求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须参加工伤、生育保险,才可申请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反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濮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