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民对办理失业登记的流程是什么,办理登记时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等,相信这些办理手续都不是很了解吧。本文是随便吧小编收集的关于濮阳市失业登记的办理详情,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濮阳市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在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办理失业登记。
二、 失业登记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失业时间、失业类型、求职意愿、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等。
三、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一)城镇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六)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七)其他失业人员。
四、 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时,除提供居民身份证外,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无就业经历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提供毕业证(肄业证明)、所属居委会或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无就业证明;
(二)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四)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五)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进城务工农民(含非本省户籍人员) 在常住地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七)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有关法律文书;
(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证明。
五、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八)主动申请终止就业要求或3次拒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
(九)未按规定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