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医疗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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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介:内设综合业务科、基金管理结算科、医疗费用审核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各项医疗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等。

地址:楚雄市东路187号楚雄州医保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邮编:675000

电话:0878-3022472 0878-3022421、0878-3022979、0878-3022421


现在大家都一定很关心有关楚雄州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随便吧医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关政策问答,一一的为大家介绍解答。 查看详情>>

为了做好2016年度楚雄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核定缴费工作,现就有楚雄州医疗保险办理参保具体关事宜,请参考阅读下文,由随便吧医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安排

2016年度参保核定缴费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15日,逾期除新生儿参保人员外不再办理2015年度参保续保缴费手续。

2016年度楚雄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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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楚雄州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宜,由随便吧医保小编为大家整理通知如下,请大家仔细参阅,供大家使用。

关于开展2016年度楚雄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一、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象

城镇居民或者长期在城镇居住、从业的人员,在我县范围内就读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以及婴儿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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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16年5月1日起,楚雄州的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金标准和转外就医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请大家阅读下文,随便吧医保小编为大家整理。

最新调整楚雄州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比例 

具体规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金标准调整为:昆明地区及省外三级医院1200元,其余省内三级医院、昆明地区及省外二级医院10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金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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