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首页 > 住房公积金查询 > 三门峡市 >文章阅读

三门峡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05 【字号: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收到最新消息,三门峡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出新政了,这一新政的推出,可以说给三门峡市的市民减轻了住房买房的压力,小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今天就让小编给大家较为详细的讲解一番关于三门峡市公积金贷款新政内容,给大家分享。

 

一、合理放宽贷款条件

(一)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凭3年内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首付部分的同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支付房款剩余部分;

(二)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缴存明细和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申请条件按《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60%;一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出具最近3个月的工资收入与缴存职工的缴存基数相加,其累计数作为家庭月收入,且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二、调整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三、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

(一)缴存职工家庭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5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长期限为法定退休年龄后顺延5年;

 

四、支持异地购房贷款

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地购买普通自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简化二手住房贷款办理程序

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住房贷款时,取消抵押评估的环节,贷款审批时参照《房屋买卖合同》的交易价值与契税发票上的总价款,遵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

六、开展直系亲属参贷

购房人利用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直系亲属的名义,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获得购房资金支持的行为。所陈直系亲属指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未附有贷款债务,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